内蒙的最低的生活保障工资是?

2024年11月30日 00:3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
全自治区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额为192元。
最低工资2006年10月1日具体调整,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区、包头市区、鄂尔多斯市区、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资标准为5.5元/小时。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区、巴彦浩特镇、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三类地区:赤峰市区、通辽市区、乌兰察布市区、巴彦淖尔市区、乌兰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资标准为4.5元/小时。四类地区: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资标准为4元/小时。

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检查部门举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网友(2):

内蒙的最低工资是月800.00元,即使签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800.00元。按300.00发,更是错上加错。建议向劳动监察机关反映,要求解决。

网友(3):

最低工资标准是800,没有签订合同,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和加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倍的工资。

网友(4):

全国统一

网友(5):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第21号令),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5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三类地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鲁县等4个县、乌兰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巴林右旗等16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4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元/小时。
  四类地区:卓资县等8个县、阿尔山市等3个县级市和库伦旗等17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3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9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含下列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此外,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凡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在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系统填报。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