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规定:普通增值税发票的购货方信息可以只填写对方公司名称全称,其他购货方信息可以选择性填列或者不填,不影响发票的正确性及使用性。但对方一定要求你填的话,只能是作废重开。
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不得做为合法的凭证入账。所以只能作废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