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右侧车辆有优先权,主干道有优先权。也就是说,右侧的白色车辆应该有优先通过权,蓝色车辆应猜亮该减速避让。发生事故了,蓝色衡笑车辆责任更大些。咐兆含建议报警处理,以交警现场认定为准。
白色车的责任较大,蓝色车超速也有责任,交警判的,不接受反驳
关于在无红绿灯的慎物十字路口相撞两车责任划分的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知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当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道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回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因此由南向北行驶与由西向东行驶车辆相撞,应该是由西向东行驶车辆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宽消液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桥携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