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所有城市都可以去。
申请条件:
1、大陆地区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地区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扩展资料
2019年4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将实行“全国通办”。
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后,可以实现三个“都能办”:全国各地都能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居民都能办,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
出国出境证件都能办,可在异地申办。此外,申请人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还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大陆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大陆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与台湾亲属的关系证明;大陆申请人人事档案中记载台湾亲属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材料为两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如档案中无与台湾亲属关系记载的,应有两个以上的知情人到公证处作证,证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在台亲属的邀请信(含信封);在台亲属的户籍誊本;申请人到台湾继承财产的,应提供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台湾亲属的死亡证明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被继承人在大陆的配偶、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二、办理涉台亲属公证应注意的问题:申请办理兄弟姐妹之外的旁系血亲亲属关系公证,申请人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应写明其亲属关系的渊源,如申请人与关系人系表兄弟关系,则应说明是其母亲XXX的兄弟或姐妹XXX的子女,还是其父亲XXX的兄弟或姐妹XXX的子女。
大陆居民可以申请去台湾探亲、访友、定居、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也可以申请去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
大陆居民要求前往台湾,须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应当回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询问,并须履行以下手续;
①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②填写申请表;
③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发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
④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有:
①申请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
②申请定居,须提交能够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③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④接受和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证明;
⑤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通知或函件;
⑥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⑦受理大陆居民去台湾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先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后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不可以,必须持有回程机票才可入境。
需将港台通行证交给入出境管理局驻站单位保管,回大陆之前再至原处领回即可。若是应学术团体之邀来台参观访问者,就不需办理此手续,可自行保管其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