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打架只构成轻微伤,是不够故意伤害罪的,因此不会起诉至法院。
公安机关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主要看后果,适当考虑起因及谁先动手的问题。通常以调解为主,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则公安机关就直接放人了,不会关押。如果不能够达成调解的,公安机关最多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15天,不构成刑事责任。
一般赔偿的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为基础,适当增加一点。你可以向他索要票据。你放受伤,如果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可以在赔偿中予以抵扣。
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之后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你赔偿相关费用。具体多少则看多方能够提供多少票据,比如医疗费发票、交通费、护理费等等。如果实际没有那么多,当然不可能要求你赔偿不存在的费用。至于你受伤所产生的费用,如果你不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主动在你赔给对方的费用中扣除的。
你好:
你们打架造成双方的轻微伤,属民间纠纷。根据2005年《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立为治安案件处理。认定“轻微伤害”,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或者法医鉴定。被害人已到医院就医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收集、调取医院的诊断证明。”
2、“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惯性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规定可以调解处理。
3、“调解。调解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并且坚持自愿、合法以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原则。”
4、“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伤害案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二,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情节轻微的;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先前的过错行为引起,情节轻微的;四,其他情节轻微的;”
因本案不是刑事案件,不能诉讼到法院审判。如果有人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话,法院可以受理,但法院受理了也是治安行政案件。
但根据以上《规定》本案可以在公安机关调解处理。
你也可以到医院就医、鉴定。对方因轻微伤住院,不能按重伤来治病,超过部分自负。公安机关是绝对不能按个人的意识来调解的,到时你们也可以不接受超过部分的赔偿损失。互相赔偿损失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你们之间调解协议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一般么会按照正常的误工费啦 营养费啦、医疗费啦……根据对方的举证来判的
证人会被要求到庭,不到庭的话可以提交书面证据
不是看数量,是看证明力。有证明力的话,一个就足够了;证明力不够的话,10个也不多
可以要求赔偿给。比如你去看病的医药费啥的。既然鉴定出来是轻微伤了,肯定得配点药擦擦吧
那就看所长怎么说了,他说你的责任就是你的责任,和他们没有理可讲,只要有钱所长还可以让住院的给你拿钱。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我身边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现在正在处理中,所长让被害人给打人方医药费两天之内交齐否则就抓人!现在有钱就是有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