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到家搜查该怎么办

2024年11月16日 07:2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搜查的权利是没有的,但有检查的权利。
《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有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检查违法当事人经营场所。可以检查违法运输车辆、违法卷烟存放地。
现在,你说的是家。家,没有搜查证是不能搜查的。具体的要看你朋友的家是不是独立的家。如果是那种前面店面,中间用个隔板隔开,后面睡觉和存放商品的,那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家。这样的话,你朋友也就别叫冤了,那不是家,是可以当做商品存放地来检查的。
如果确实是家,是可以认定烟草违法取证,侵犯你朋友的权利的。但即使这样,到了法院,你打赢官司了又能怎么样?最好的结局就是那几条从家里翻出来的烟不能作为证据,把它还给你,但前面柜台查获的是有效的合法的证据,无证经营的违法事实依然不能改变。
很想帮你,但没有更好的办法。

网友(2):

首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他们的行为并不违法,如你所说,你是开小超市的,肯定有工商营业执照吧,现在烟草执法都是和工商联合互动的。你开超市工商局去检查不违法吧。
一个人最多持有的卷烟数量是4条,你说那些烟是自己抽的肯定说不过去的,呵呵。
没事,你去吧!只要你的烟不是假烟,他们就不会没收,只是处于卷烟价值20-40%的罚款,卷烟就还给你了。呵呵
顺便说一下,我是烟草局的客户经理。嘿嘿

网友(3):

按照《烟草专卖法》和《条例》规定,烟草部门只能检查经营场所。但实际也会出现搜查住宅的情况,主要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住宅和经营场所是连在一起的,可以打个擦边球
另一种是带了公安去检查。从你帖子里说的,“来了三个烟草的人”,估计其中一个就是公安,因为一般烟草检查也就两个人。
另:你朋友由于没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属于无证经营行为,所卖的无论是否正品卷烟都属于违法经营。不过烟草部门罚款也就是罚万宝路那部分的钱。
你问的:“等待传话那天,我朋友可不可以这样说:我放在那上面的是我自己抽的,我不卖,你们也没有看到我卖万宝路。你们没证据证明我卖过万宝路”——
说实话,这么说是没用的,从你说的整个检查过程来看,烟草肯定是接到了举报。
还是劝你朋友去办个证吧,还是守法经营风险最小。

网友(4):

还客户经理呢 不就个小打工的XX工么~ 最多还持有4条 运输都是50条为上限 懂不懂就瞎说啊 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