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请事假、病假等应该如何扣钱?

2024年11月19日 12:1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据相关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扩展资料:

遇同类情况维权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人事争议(少发工资就属于人事争议),与企业劳动者不同,应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人事争议仲裁,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发生人事争议时,应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之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病假6天 月工资只拿到1080元 律师:应拿80%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医生休病假1个月工资变-408元 院方:不够扣保险

网友(2):

  员工请事假1个月,当月无工资;

  员工请病假1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员工请产假的,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网友(3):

国家的劳动法里有规定,只要有病历证明就可以请假的。具体每个单位还是有自己规定的,比如每个月要上满28天才有奖金等。你可以去问财务科的同时,工资的具体结算方式。

网友(4):

事假可以不支付工资的,病假应支付80%的工资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网友(5):

法律不可能规定这么细致 具体的要看公司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