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成立以及生效,但会影响抵押权的成立。因此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你们的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的,但抵押权不成立,你们不能对该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建议你们赶紧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只是不能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果,无对世权,但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对方当事人的抵押权是成立的。
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
如果是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不是未设立,而是不是对抗善意第三人。
请参考《物权法》第180、187、188条之规定。
如果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的,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