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奖简介
鲁班奖的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建筑工程鲁班奖是1987年由
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
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普 遍
提高。该奖是行业性荣誉奖,属于民间性质。当时每年数额20个,
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由
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不得
干预评工作。评委由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以 无记
名投票方式选定。
1996年7月,根据建设部的决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
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
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每年45个。
2.鲁班奖是谁设立和颁发的?
鲁班奖是于1987年由原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的一项优质工程奖。
1993年随联合会的撤销转入中国建筑业协会。1996年根据建设部关于
“两奖合一”的决定,将 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
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 工程)。该奖是我国建筑
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由建设部、中
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3.鲁班奖获奖单位会得到什么奖励?
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对荣获“鲁班奖”的单位,授予“鲁班
奖”金像和荣 誉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获
奖企业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 荣誉标志。中国建筑业协会还将编篆
专辑,把其载入史册。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鲁班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