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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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有系统、有计划、科学地刺激儿童的大脑发育,使其大脑各部分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前教育
一、使所有幼儿均能适应的原则
这是学前教育最基本的原则。幼儿能否适应学前阶段的教育,直接关系到以后学校教育的成败。因此,许多国家特别注意研究每个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社会地位、父母的职业和文化素养等因素对幼儿的影响,然后根据幼儿不同的经历、素质、独创性等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这样自然会提高每个幼儿对教育的适应性。
二、促进思维的原则
学前教育一方面要适应幼儿的思维发展水平,另一方面要帮助幼儿掌握越来越复杂的思维方法,促进幼儿思维发展。由此,要多让幼儿接触实际,观察事物,并加以集中、分类、比较,鼓励幼儿经常思考。
三、依靠自身发展的原则
真正的教育是潜移默化的,而不是强加于人的。学前教育也一样,只能在幼儿毫无对抗情绪的情况下进行,促使他们自愿地得到发展。因而,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创造各种能给幼儿带来新感受的环境,以帮助他们从各种感受中获取新知识。为此,许多国家十分重视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养幼儿广泛持久的兴趣。这是幼儿自我教育的动力。
四、重视能力培养的原则
知识只有成为智力活动的推动力才具有价值。学前阶段,应该让幼儿依靠自己的努力去发现周围五彩缤纷的世界,逐渐丰富感性知识。为此,教师不应该把精力放在毫无意义的知识罗列上,而应该明白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发展幼儿的注意力、感觉能力、知觉能力、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想象能力、推理能力、语言能力和审美能力等。
五、面向未来的原则
培养幼儿的创造性,让幼儿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生活。父母和教师应该引导幼儿思考,发现并鼓励他们的新想法,在创造性方法的运用中提高幼儿的创造能力。
六、追求人格平衡发展的原则
追求幼儿的全面、和谐发展,培养良好的个性,是当前世界学前教育的一个重要趋势。学前期是幼儿个性形成的重要时期,学前教育应为幼儿未来的人格形成打下基础,只有基础牢固,人格才能得到均衡发展。幼儿的个性是在社会团体中,依靠集体的力量得到发展的。因此,教师在给予幼儿个人活动机会的同时,应给予他们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并教给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方法。
一、使所有幼儿均能适应的原则
这是学前教育最基本的原则。幼儿能否适应学前阶段的教育,直接关系到以后学校教育的成败。因此,许多国家特别注意研究每个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社会地位、父母的职业和文化素养等因素对幼儿的影响,然后根据幼儿不同的经历、素质、独创性等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这样自然会提高每个幼儿对教育的适应性。
二、促进思维的原则
学前教育一方面要适应幼儿的思维发展水平,另一方面要帮助幼儿掌握越来越复杂的思维方法,促进幼儿思维发展。由此,要多让幼儿接触实际,观察事物,并加以集中、分类、比较,鼓励幼儿经常思考。
三、依靠自身发展的原则
真正的教育是潜移默化的,而不是强加于人的。学前教育也一样,只能在幼儿毫无对抗情绪的情况下进行,促使他们自愿地得到发展。因而,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创造各种能给幼儿带来新感受的环境,以帮助他们从各种感受中获取新知识。为此,许多国家十分重视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养幼儿广泛持久的兴趣。这是幼儿自我教育的动力。
四、重视能力培养的原则
知识只有成为智力活动的推动力才具有价值。学前阶段,应该让幼儿依靠自己的努力去发现周围五彩缤纷的世界,逐渐丰富感性知识。为此,教师不应该把精力放在毫无意义的知识罗列上,而应该明白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发展幼儿的注意力、感觉能力、知觉能力、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想象能力、推理能力、语言能力和审美能力等。
五、面向未来的原则
培养幼儿的创造性,让幼儿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生活。父母和教师应该引导幼儿思考,发现并鼓励他们的新想法,在创造性方法的运用中提高幼儿的创造能力。
六、追求人格平衡发展的原则
追求幼儿的全面、和谐发展,培养良好的个性,是当前世界学前教育的一个重要趋势。学前期是幼儿个性形成的重要时期,学前教育应为幼儿未来的人格形成打下基础,只有基础牢固,人格才能得到均衡发展。幼儿的个性是在社会团体中,依靠集体的力量得到发展的。因此,教师在给予幼儿个人活动机会的同时,应给予他们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并教给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方法。
学前教育原则是指对0岁至入小学前儿童实施教育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1989年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中规定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依据0岁~6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的原则可概括为:
(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发展和个体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体、智、德、美的良好发展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前儿童的照管与教育相结合;
(4)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创设适宜的环境,发挥其教育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