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土地证已经被收回,且已拆迁,该土地已经收归国有,原来的宅基地土地证已经被注销,不存在再撤销的问题。
这两个问题都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你可以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时间顺序向当地的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先申请行政复议,拿到行政复议结果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待法院判决.
撤销土地证的前提是收回该土地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能否撤销需要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