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很蒙...
后来想了想可能楼主是买卖人,可能在卖书..
如果是那么结果将是这样的!
1.甲应得到17.7=10+(11*1.5+11*1.3)/4元,但实际应是甲给乙掂出去的4元+卖出去的书的钱平分=4+(11*1.5+11*1.3)/4=11.7,甲手里应该还有6块钱!
2.乙应付给甲11.7=(20.5-11*1.5)+(11*1.5+11*1.3)/4元,再给丙1.1=20.5-11.7-(11*1.5+11*1.3)/4元
3.丙应得到7.7元是(11*1.5+11*1.3)/4=7.7元=3.9+1.1(乙付)+2.7(丁付)
4.丁应得到7.7元(11*1.5+11*1.3)/4=10.4-2.7 (付丙)
+_+!有点乱
同志,对于这条题,我很有兴趣,但是我有几个问题想先问一下:
1.甲乙丙丁合买,意思是否是钱是大家平分
2.另外谁买的书,就是谁先给钱,假如是这样,为什么是乙还要给钱人家呢?
3.那剩下的9本书,谁给钱
不好玩
先看丙和丁,他们得到的书与他们付出的钱是等价的,所以他们两个与其他两个没有债务关系。他两之间也没有债务关系。
再看甲和乙,甲什么都没有得到,所有他的钱应该是代替乙出的,所以乙给甲10元。
结论:乙给甲10元;丙和谁都没有债务关系。丁和谁都没有债务关系。
I dou't k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