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公安局决定的,拘留后,公安局也可以决定不构成犯罪,直接放人吗?

2024年11月16日 06:4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公安部门是没有认定嫌疑人是否有罪的权利的,公安部门是负责侦破案件,收集证据的,如果公安部门认为证据确凿,那么就可以向检察院提交,检察院负责审查,批捕,并起诉到法院,最终由法院宣判!

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某人于某个案件有重大嫌疑,是可以拘留的,但如果最终认定证据不足,或者排除了嫌疑,也有可能放人的!

网友(2):

广东胡律师:

刑事拘留是由检察院来决定抓还是放的,公安局是没有权利的。

网友(3):

公安刑事拘留后,认为证据不足可以放,检察院认为必须抓,可以下函监督公安立案调查并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