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货物一批),但没有销货清单,能抵扣进项吗?

2024年12月05日 00:4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货物一批),但没有销货清单,是不能抵扣进项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网友(2):

认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而不是销货清单。但是如果没有销货清单,则属于取得和使用不合格发票。在以后的查账中,税务机关会责令你作进项税额转出。原理在于:对方出具的是一张没有实物出库的发票------虚开。

网友(3):

《发票管理办法》有规定,开具发票货物名称必须要具名,而国税发〔2006〕156号明确可以使用发票清单,所以该发票严格的话不能抵扣。先抵扣掉,再去补下发票清单吧。

网友(4):

能认证就能抵扣,税务局认证的是增值税票不是销货清单,而发票上的名称是货物一批,说明是汇总开具的,应该有清单的,我相信人家也不会随便给你乱开的,你最好问问经手人或者开票单位,争取将清单拿到手,不然怎么登记货物明细帐呢。

网友(5):

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即在购入的当期只要认证了就能抵扣,以后如果用于非应税项目时再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