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已取消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就认定你们是事实婚姻! 反之,1994年2月1日后同居,则为同居关系!
再说,小孩抚养问题!~!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所以~你根据以上几条~可以看看你的后妈是在什么时候和你爸爸同居的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事实婚姻啊,如果你后妈再生个娃,就更有资格继承财产了。
没结婚证
可以去打官司啊
有机会拿回房子
现在有一种叫事实婚姻,就看你后妈和你老爸在一起多少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