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初做这笔业务的时候,那些取款凭条存款凭条你签名了伐?如果签了,你已经理亏70%了,签了名就说明你知道此交易,并同意了。其次,你当时就提出了伐?当场提出,是能冲账撤销此交易的,如果你没提出,你又理亏20%,你当时同意,现在又反悔了,怪谁?现在银行说给你点国债,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你还准备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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