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和子女户口在一起,但是土地是分开的。问:如果老人去世了以后,土地被征用了,子女有继承权吗?

2024年11月14日 12:2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应该在没有动地之前,子女有权利继承的

网友(2):

土地是国家的,没有继承权

网友(3):

网友(4):

农村老人和子女户袜罩慎口在一起,不管承包地是否分开,子女都有权以继承人的身份获得该土地上的征地补偿告敬。
理由如下:闷凳
1.户口本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又是对被登记人的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的支撑。既然如此,老人和子女的户口在一起,可以认定老人和子女处于同一家庭;
2.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不是个人承包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老人的土地是整个家庭承包地的一部分。老人去世后,家庭还在;
3. 征地款,就相当于原土地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而这一收益,在老人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第二款: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老人原份额的承包地被征用,实质上也就是相当于原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
而老人承包的应得收益,子女是有权继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网友(5):

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