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受到别人生命威胁时,(比如信不信我打死你),我能说的法律责任有那些

2024年11月15日 06:43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来,我们一起背下《刑法》中相关法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友(2):

你可以这样说:由于你出言恐吓,已经照成我的心里阴影。首先你已经犯了恐吓罪。我可以录音取证,并到公安局备案。你如果真有威胁我生命的意向,并有意实施时。我可以反抗。反抗得当,我属于正当防卫。反抗不得当顶多算过激杀人。即使我主动攻击你,由于你出言威胁恐吓,照成我精神崩溃,或是感觉自身生命收到威胁,法律也会酌情处理。但你不一样。你任何举动的杀人都属于蓄意谋杀。我可以蹲个十几年就出来。而你,我保证你余生是在监狱里的。

网友(3):

你潜意识里已经有伤害人的打算了 最好赶紧遏制这种想法
记住咬人的狗不叫 越是说要干嘛干嘛的越不敢怎么样
如果真的到威胁你生命的那一步时 就不需要考虑什么事防卫过当了 保命要紧
但是记住一天就行 对方对你没有威胁后你是不能攻击对方的 那样你就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