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在一起3年,生小孩了,然后又散了,之后谈了一个对象,如果跟他结婚并且领结婚证算是重婚罪吗

2024-11-07 14:31:4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对方没有提出什么要求,(也就是你之前的男朋友),也没有纠缠你,而是和平的分手,再领结婚证不属于重婚罪,你不要担心。(小孩可以归有能力抚养的一方,需要有扶养费,这是义务)如果有协议小孩可由一方抚养。

网友(2):

1.如果满足实事婚姻,你就构成了重婚罪。
2.可以对比下面的条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网友(3):

小孩他抚养的话就没事,抚养费的话看他要不要啦

网友(4):

如果孩子是对方抚养的话就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