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单位是强制性的,各行业、各组织都必须遵照执行,以确保单位的一致。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并选用少数其他单位制的计量单位来组成的。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以下简称法定单位)包括: (1)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2)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 (3)国际单位制中肯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 (4)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5)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6)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法定单位的定义、使用办法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