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追究其个人责任
借:其他应收款——xx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没有,就是单位承担责任
借:营业外支出-XX税务局罚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结转损益类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二、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主要核算: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三、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5、财产损失。
6、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即企业计提的八项准备金,除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计提不超过年末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基数0.5%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其他不得在税前扣除。
7、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对于企业的税务罚款,在会计上该如何记账做会计分录?以下以一个案例来做解答:
问: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经税务查账发现,在08年有一笔帐应算作收入没转收入,处罚如下:营业税及滞纳金3076.81(滞纳金447.17)城建税及滞纳金
215.36(滞纳金31.29)教育附加78.89企业所得税21913.69请问怎么做账务处理?
答:
一、补缴税金的分录:
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76.81-447.17)+
(215.36-31.29)+78.89+21913.69=24806.29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629.64
应交城建税 184.07
教育费附加 78.89
应交所得税 21913.69
2、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629.64
应交城建税 184.07
教育费附加 78.89
应交所得税 21913.69
贷:银行存款24806.29
3、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4086.2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4086.29
二、滞纳金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478.46
贷:银行存款 478.46。
企业纳税滞纳金是由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你公司不可能每次都晚交税吧)!而企业非日常活动(日常活动就是费用,要进主营和其他业务成本)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计入当期损益或利得(也即是营业外收支)……这是会计学原理书中就有的!稍做推敲就行啦!你那个分录是对的!就是科目有点老了,要用库存现金
营业外支出——罚款,且该笔罚款不能在列支所得税前列支费用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计入营业外支出后,再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因为税务罚款支出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