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档案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

2024年11月09日 02:1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要求申请调档函。填写人员登记表(注意一定要确定档案所在单位全称),人才中心会弄好调档函。

2、调档。可委托人或者自己亲自拿调函回档案所在单位将档案商调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以自带或者快递或者机要方式到人才交流中心。

3、签订协议并缴费。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相片一张去人才交流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即办理完全。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托管是指将个人人事档案进行挂靠。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托管方式: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人事档案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托管

网友(2):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开具《调档函》。 

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2)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1、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1)送达方式: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审核:档案管理人员须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应有原存档单位公章,以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要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

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扩展资料:

《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豫人才〔1996〕9号)第五条: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三)毕业生人事代理;(四)人事档案管理;(五)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接转手续。

《郑州市人事代理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令第89号,经2000年7月2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8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21日)第三条:

市、县(市)、上街区人事行政部门是人事代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管理工作。其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机构,具体负责人事代理工作。

市、县(市)、上街区人事代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具备条件的单位或区域设立人事代理分支机构。

参考资料:郑州市政务网--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

网友(3):

步骤如下:

1、本人在正常工作日持身份证和报到证到报到证抬头标注的人事局档案管理处,办理档案接收手续,将个人档案保存在人才中心。

报到证抬头即为档案接收单位,署名为登封人事局的可直接到该人事局办理。

注意:个人档案在自己手中千万不能私自打开,否则档案无效。

2、人才中心接收档案后,可办理人事代理的手续。自2016年元月起全国已取消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费用,个人无需缴纳。

3、办理人事代理后,表示档案已经从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本人可在人才市场的档案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自己的档案信息和状态。

扩展资料

学生档案记录的是个人在上学期间的所有表现以及成绩。

人事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人事档案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出境、计算工龄、工作流动、考研、考公务员、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升学等都需要个人档案,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档案接收须知

网友(4):

程序如下: 

1、申请开具《调档函》。 

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2)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2、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1)送达方式: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审核:档案管理人员须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应有原存档单位公章,以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

“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要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扩展资料: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人事档案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参考资料: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附件1-中国人社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友(5):

1、改签到郑州市人才中心,到档案报到之类名称的窗口,跟工作人员说,想把档案放在这里,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按要求申请调档函。填写人员登记表(注意一定要确定档案所在单位全称),人才中心会弄好调档函。

2、拿着协议,到给你开报到证得地方办理改派手续,可委托人或者自己亲自拿调函回档案所在单位将档案商调到郑州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以自带或者快递或者机要方式到人才交流中心。

3、拿着新报到证到郑州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相片一张去人才交流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即办理完全。

扩展资料:

一、 本地户籍人员存档条件:

1、存档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且档案在本市原单位或其他存档机构。

二、 非本地户籍人员存档条件:

1、存档人员必须是委托存档单位所聘用的在册工作人员,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存档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存档人员档案须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机构。

4、存档人员与委托存档单位结束聘用关系后,其人事档案按规定应转回原籍人才机构,不得在本市范围内调转。

三、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人事档案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参考资料: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档案接收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