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如果是属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则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根据具体案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视详细情节而定,王某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他的朋友如果能证明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可不负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了解案情并维护合法权益。
防卫过当 也许只判不罚 王某也没犯罪故意 因为情况紧急 十多个人打几个人 在紧急的情况下 这样也可能是正当防卫 看法庭怎么认定了··请律师吧··
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