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对于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如何判罪?

2024年11月16日 04:3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婚姻法》第4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配偶权在我国属于身份权的一种,其基本内涵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对妻以及妻对夫为配偶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任何人侵犯了这种权利,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者构成犯罪,就是要符合“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个情节。《民法总则》112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破坏了夫妻二人本来和谐的婚姻关系,导致一方不再与对方构成平等的,为社会所承认的配偶关系。第三者的行为明显就是对该权利的侵犯。

网友(2):

暂时没有,在古代和国外有些可以判通奸罪。中国这个属于道德范畴,没什么好的办法,法律代表制法阶级的利益,制定法律的人有权有势,都是睡别人配偶,一个人占有多个异性。他们才不会指定法律来约束自己。好比抢劫几万块钱可以判刑几十年。贪污几个亿才判刑几年一样的道理。

网友(3):

对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一般只有道德谴责,没有法律方面的约束,至少现在没有

网友(4):

目前的婚姻法中,对于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其实没有什么严厉的惩罚,只能从道德的层面去批判吧,顶多可以判重婚罪,唉,这也是无关痛痒的咯

网友(5):

民法典中对于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并没有讲如何判罪。因为第三者如果没有造成后果的话不会判罪。如果对他人家庭破坏了,同时也造成后果了,对方也上诉了,所以才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