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执行空气预热器吹灰的定期工作。在点火、停炉及锅炉负荷低油枪投入时应进行连续吹灰。
2.尽量避免长时间油粉混烧,在有条件情况下尽量避免长时间低负荷运行,以防止可燃物在预热器受热面积存。
3.加强油枪的定期试验工作,保证油枪投入及雾化良好。
4.合理调整燃烧,保持适当的炉内过剩空气系数及空气均匀性,提高燃料燃尽程度。
5.锅炉启动期间加强油枪着火及雾化情况的检查与监视,保证油压油温在规定值以内,发现油枪雾化不良要及时停运,并联系检修处理。
6.锅炉冷态启动时,一定要满足投粉着火条件后,再投粉,密切注意炉膛负压的变化,防止灭火后未然尽的煤粉在烟道内积存。
7.保持制粉系统运行稳定,煤粉细度合格,均匀性良好。
8.保持燃烧稳定良好,动力场良好,根据负荷、媒质情况进行合理的配风,防止火焰偏斜,杜绝无风区。
9.当发现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前烟温不正常升高时,应立即检查各段烟温,从而判断发生再燃烧区域,及时投入该区域的蒸汽吹灰。
10.当一台空气预热器因故停运时,及时降低负荷,关闭该预热器烟气入口挡板,控制空气预热器前烟温、排烟温度,并联系检修进行人工盘车。
11.当两台空气预热器均故障停运时,应立即停炉。
12、确认发生尾部再燃烧时,应降低机组负荷;停止暖风器运行;停止送、吸风机运行,关闭所有烟、风挡板,若是空预器着火,允许用足够水量进入空预器来扑灭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