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停车保管服务费收费标准为计时收费,以往的按次收费标准同时取消,具体如下: (一)临时停放停车场:7座及其以下的小汽车(含营运出租车)由原来的每辆4元/次,改为现行的1小时内4元/辆·次,超过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2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由原来的每辆20元,更改为最高不超过30元/辆;8座(含)至19座(含)的车辆,由原来的每辆5元/次,改为停1小时内5元/辆·次,超过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2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由原20元更改为最高不超过40元/辆;20座(含)以上的车辆由原来的每辆6元/次改为1小时内8元/辆·次,超过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2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由原来每辆20元,更改为最高不超50元/辆。 货车准载重量2吨(含)以下的按7座及其以下小汽车收费标准执行,准载重量2吨至5吨(含)的按8座(含)至19座(含)车辆收费标准执行,准载重量5吨以上的按20座(含)以上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二)过夜停车场:一天(24小时)以内收费30元/辆,超过一天(24小时)后,每半天(12小时)收费15元/辆(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 (三)营运出租车自愿购买月票的,月票收费标准为300元/月·辆
停车场前台电话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