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工业用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按5年折旧 残值率5%
每月折旧
(原值*(1-5%))/60=A
借;制造费用等科目A
贷;累计折旧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