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怎样才有效又不知是不是真实自愿

2024年11月30日 15:2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自书遗嘱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是为胁迫情况下作出时有效。如主张遗嘱人非真实自愿需要主张举出证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网友(2):

自书遗嘱基本都是有效的。如果对遗嘱存在质疑。那么质疑方要举证。比如你觉得不是自愿的,那么你就要证明他受到了威胁。如果你觉得写遗嘱时意识不是正常的,那么就是就证明他当时精神有问题。不能单纯存在怀疑而否定遗嘱的真实性

网友(3):

要么公证过,要么有无关系证人2人签字盖章,即可

网友(4):

老张三个子女,和张大张三签了一份材料,写明老张将房屋以30万元卖给张三,其中15万给张大,余钱留给老张,老张去世后起了争议,张二主张继承房层,法院认定:所签材料并未涉及老张对身后财产处分内容,不是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