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二儿子已经死了。老人家应由谁来照顾?依据的法律?

2024年12月02日 16:0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由其子女照顾(大儿子、三儿子、女儿)
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网友(2):

这个最好问律师 不过我觉得 应该是儿子和女儿吧

网友(3):

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