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成本核算

2024年11月18日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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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的规定,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一) 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 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 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具体看你单位是否具备上述条件。如不具备,可暂不结转。如果具备,按以下处理:
1、销售收入的确认: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成本的结转:财务处理按已发生成本加计提成本;
税务处理问题比较复杂,请参见国税发[2009]31号文的相关规定。